| 处室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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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事秘书处 |
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制度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文秘、机要、档案、财务、后勤管理;负责计算机网络管理;承担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编辑发行工作;承担联系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
| (二)综合协调处 |
负责综合性业务工作。承担依法行政中综合性调研任务;拟定依法行政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或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调研协调工作;研究和提出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的方案和意见;负责立法规划和计划的综合编制,组织对规章的清理、翻译;负责政府法制宣传信息工作;承办综合性文稿撰写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
| (三)法规一处 |
承办城建、规划、国土资源和房屋、市政、园林、环保、人防、旅游、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计划编制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调研、论证、协调、审查工作;承办相关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参与其他政府法制工作。 |
| (四)法规二处 |
承办财政、税收、审计、金融、保险、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机、粮食、移民、物价、信访、公安、国安、监察、司法、民政、人事、编制、计划生育、气象、档案、群团、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计划编制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调研、论证、协调、审查工作;承办相关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参与其他政府法制工作。 |
| (五)法规三处 |
承办发展改革、经济、商贸、外经贸、国资、工商、交通、信息产业、统计、质量技术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药品监督、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计划编制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调研、论证、协调、审查工作;承办相关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参与其他政府法制工作。 |
| (六)执法监督处 |
负责对全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规范和监督工作;拟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制度;组织或参与执法检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活动;协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办理行政性垄断案件和行政违法案件;负责政府法制培训和统计工作;负责政府法制考核评议工作。 |
| (七)登记审查处 |
负责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上报国务院备案工作;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受理单位和个人对规范性文件的投诉,调查违法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 |
(八)行政复议一处
(立案审查处) |
承办立案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立案统一审查工作;对区县(自治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及复议工作中反映出的行政管理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同负责全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培训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赔偿、诉讼事项的统计工作。 |
| (九)行政复议二处 |
承办黔江、涪陵、渝中区、大渡口、沙坪坝、北碚、万盛、江津、合川、綦江、铜梁、潼南、荣昌、璧山、南川、丰都、武隆、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21个区县和发展改革、经委、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交通、计生、审计、外事、环保、统计、工商、新闻出版、林业、质监、药监、旅游、粮食、侨务、安全监察、物价、中小企业、人防、园林、经开区、机关事务、烟草、盐务等到28个市级部门以及金融、海关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受市政府委托的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听证工作;对区县(自治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同负责全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培训工作;协同负责行政复议、赔偿、诉讼事项的统计工作。 |
| (十)行政复议三处 |
承办万州、江北、九龙坡、南岸、双桥、渝北、巴南、长寿、永川、大足、梁平、城口、垫江、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等19个区县和科技、民宗、公安、国安、监察、民政、司法、财政、地房、建设、规划、市政、信产、水利、农业、商委、外经委、文化、卫生、移民、地税、广电、体育、农机、北部新区、高新区、残联、台办等28个市级部门以及除金融、海关以外的中央在渝单位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受市政府委托的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听证工作;对区县(自治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同负责全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培训工作;协同负责行政复议、赔偿、诉讼事项的统计工作。 |
| (十一)机关党委办公室 |
承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
(十二)机关信访稳定
办公室 |
负责市政府法制办、重庆仲裁办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处理日常来信来访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