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市政府的法制工作,是市政府领导在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行政事务方面的法律顾问。
主要职责
一、市政府政务管理决策的参谋职能。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监督、指导服务;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谋意见。
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职能。编制政府规章和提请市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的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三、行政执法(具体行政管理)的指导、规范、协调和监督职能。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统一指导、培训。检查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
四、办理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和承担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五、对市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职能。
六、市政府法制办党组统一管理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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