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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我们编制了《市政府法制办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1. 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及内设处室
2. 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导名单及分工
3. 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
4.市政府立法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
5. 相关政策法规
6. 工作计划要点、工作总结
7. 行政复议申请程序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市政府法制办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场所进行查阅。
☆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各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的主动公开信息,具体网址为www.cq.gov.cn或www.cqfzb.gov.cn。
☆ 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为1年,个别为5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这类信息。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生效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三、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地址等如下:
机构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3-63857457
传真号码: 023- 63896164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14号
邮政编码: 400015
电子邮箱: cqsfzb@163.com
咨询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程序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市政府法制办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网站和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重庆市政府网站或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www.cq.gov.cn或www. cqfzb.gov.cn。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401室),当场提出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本机关收到公民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申请人身份证。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可以当场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在信息检索中可以因要件不完整而退回,对于退回申请,本机关应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本机关将根据需要进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分全部公开和部分公开。属全部公开的,本机关将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属部分公开的,本机关将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信息的,本机关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信息,本机关将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如信息不存在,本机关将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再延长15个工作日内答复。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 收费标准
费用项目 |
费用分项 |
收费标准 |
单 位 |
信息介质及制作费 |
复印费 |
无 |
元/张 |
光盘费 |
待定 |
元/张 |
磁盘费 |
待定 |
元/片 |
信息传递费 |
材料邮寄费 |
按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
|
材料快递费 |
按市场价格计收 |
|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重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写。
申请人填写《市政府法制办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
五、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六、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七、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 503室投诉。
监督电话: 63851549 传真号码: 63898271
通信地址: 渝中区人民路214号 邮政编码: 400015
接待投诉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一:市政府法制办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二:市政府法制办信息公开目录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市政府法制办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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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
其它组织 |
*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电子邮箱 |
|
传真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名称 |
|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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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市政府法制办信息公开目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信息名称 |
内容描述 |
文件编号 |
信息类别 |
产生日期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类别 |
公开责任
部门 |
备注 |
1 |
市政府法制办 |
机构职能及内设处室 |
机构职能、内设处室 |
|
机构职能 |
20080427 |
网上公开受理点公开 |
一年 |
主动公开 |
人秘处 |
|
2 |
市政府法制办 |
办领导及其分工 |
办领导及其分工 |
|
机构领导 |
20080427 |
网上公开受理点公开 |
一年 |
主动公开 |
人秘处 |
|
3 |
市政府法制办 |
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 |
法律顾问名单 |
|
|
20080427 |
网上公开受理点公开 |
五年 |
主动公开 |
人秘处 |
|
4 |
市政府法制办 |
市政府立法评审委员名单 |
立法评审委员名单 |
|
|
20080427 |
网上公开受理点公开 |
五年 |
主动公开 |
人秘处 |
|
5 |
市政府法制办 |
相关的法
律、法规 |
相关的法律、法规 |
|
法律法规 |
20080427 |
网上公开受理点公开 |
一年 |
主动公开 |
法规一、二、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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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政府法制办 |
2008年工作要点 |
2008年工作要点 |
|
工作计划 |
20080427 |
网上公开受理点公开 |
一年 |
主动公开 |
综合处 |
|
7 |
市政府法制办 |
2007年工作总结 |
2007年工作总结 |
|
工作计划 |
20080427 |
网上公开受理点公开 |
一年 |
主动公开 |
综合处 |
|
8 |
市政府法制办 |
为民服务事项 |
行政复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及承诺等 |
|
服务类 |
20080427 |
网上公开受理点公开 |
一年 |
主动公开 |
复议一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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